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2.0 · 操作速查手册

面向学校学籍管理员 · 依据教育部公开文件与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业务规则整理

现行版本 2.0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2.0

中央—省—市—县(区)—学校 五级统一部署,学籍注册、转学、升学、毕业全流程线上办理。

入口:zxxs.moe.edu.cn服务热线:010-66090906整理日期:2026-10-05
使用前请先读这一段本手册是依据教育部公开文件、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 2.0 的公开操作说明以及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新生注册通知整理而成的速查整理稿,不是官方原版手册。菜单名称可能随系统小版本迭代调整,个别业务的办理口径由省、市、区县自行配置。实际办理请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最新通知和系统内"新手指南"为准。
01

系统概览与入口是什么、在哪进、找谁问

系统全称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全国学籍系统"),2.0 版运行在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之上
唯一入口 https://zxxs.moe.edu.cn
主管单位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开发建设单位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服务热线 010-66090906(教育部学籍问题咨询)
技术服务 呼叫中心 010-66119801 邮箱 66119801@moe.edu.cn
应用模式 中央、省、市、县(区)、学校五级统一部署,数据集中、业务协同

版本沿革:先看清你用的是哪一版

  • 2026 年 1 月 5 日,学籍系统 2.0 完成迭代更新并正式上线。
  • 1.0 版及各省自建平台陆续关停(例如湖南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 18:00 关停省级 1.0 平台,2026 年 1 月 1 日省内业务切换到新系统)。
  • 2.0 取消了各省分散登录,跨省转学、跨省就学直接在平台内办理。
1.0 与 2.0 菜单对照(重要)老手册里大量出现的 学籍管理 → …、学校管理 → … 属于 1.0 时代的路径。2.0 的顶层菜单已调整为 首页 学生管理 基础信息设置 用户管理,左侧业务菜单为 学籍注册 学籍日常管理 转学办理 跨省转学 异动办理 毕业管理 统计查询 等。照老路径找不到菜单时,先按新路径找。

2.0 相对 1.0 的四项主要提升

业务办理更便捷
整合注册、生成、转学、升学、毕业等核心业务,全流程"一网通办"。
学籍信息更精准
优化身份信息查重,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源头治理重复学籍、空挂学籍。
教育管理更科学
学籍数据支撑控辍保学、学生资助、经费保障、考试招生等。
数据信息更安全
账号分级授权、操作全程留痕、长期未用账号封存,敏感信息加密存储。

遇到问题该找谁:逐级反映

问题类型 反映层级
跨省业务 提交教育部协调
省内跨市业务 省级处理
市内跨县业务 市级处理
县内业务 县级处理
02

账号、角色与安全谁能办什么,以及最容易卡住的登录问题

五类账号的职责划分

账号角色 主要职责
学校学籍管理员 录入学生信息、提出学籍变动申请等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学籍主管领导 核办学生学籍信息、学籍变动
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员 核办学校提交的注册、学籍变动、关键信息变更等业务
教育行政部门学籍主管领导 数据查询、统计分析
各级系统管理员 系统配置管理,不参与学籍业务管理

账号安全的三条硬规定

  1. 密码定期修改。各地一般要求 3 个月内修改一次。系统管理员账号尤其重要——它负责重置学籍管理员、学籍主管领导等其他账号的密码。
  2. 密码不得私自转借。确因工作需要借出的,须经本级系统管理员同意并登记备案,用后立即修改,以保持责任唯一。未经同意私自转借,责任自负。
  3. 长期未用账号会被封存。这是 2.0 新增的安全机制,换岗后请及时交接和培训。
最常踩的坑:退出方式退出系统时必须点右下角的"注销"按钮,不要点浏览器右上角的 ×。直接关窗口会导致下次登录提示"重复登录"而进不去。同理,不要同一账号在多台设备同时登录。忘记密码时,多数区县要求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密码遗失情况说明才予重置。
03

基础信息设置开学前必须先做完的准备工作

需要在开学前完成的项目

项目 菜单路径 说明
学校信息 基础信息设置 → 基本信息管理 → 学校信息设置 需准备学校代码、学校地址、校长姓名、办学学制(六三制 / 五四制)
校区管理 基础信息设置 → 基本信息管理 → 校区管理 多校区校点须分开设置,不能混在一个校区里
年级管理 基础信息 → 年级班组管理 → 增加 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设置
班级管理 学生管理 → 基础信息 → 年级班组管理 → 选择年级 → 新建班级 也可在学籍注册时顺手创建,见下一节
班额上限是上级设的班额上限由省、市、县级用户逐级设置。本级设置的班额不能高于上级设置;若上级不允许下级修改,则只能沿用上级配置。招生计划数不得突破教育主管部门核定数,不得因接收转学生而新增大班额。
04

学籍注册小学新生、初高中接转、补建学籍、无证件登记

先分清学生属于哪一类证件情形

三类情形的导入入口不同,模板也不通用,这是新手最常搞错的地方。

情形 导入入口 身份证件类型怎么填
有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入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按身份证号填写
港澳台和外籍 港澳台和外籍入口 选"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号码填护照号
无身份证号 无身份证件入口 选"其他",证件号码不填;需上传当地派出所出具并盖有印章的无户籍证明

小学新生注册:五个步骤

时间要求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电子学籍建立工作。请在系统提示的开放期内办理,逾期注册菜单可能关闭。
  1. 创建班级路径:学生管理 → 学籍注册 → 小学新生注册 → 创建班级。选择校区 → 输入创建班级个数 → 生成班级。系统会显示本校区一年级招生额度,导入人数不能超额度。
  2. 导入学生下载《新生注册信息导入模板》,按模板录入后上传。上传文件仅支持 xls / xlsx 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 10M。记录会保留 7 天,请在 7 日内修改或提交。也可用"单个添加学生"逐条录入。
  3. 上报审核进入"步骤 3:上报审核",勾选认证通过的学生 → 批量上报。默认一次批量上报 25 人,可点击左下角倒三角切换,最大 500 人。待上报、认证中、认证不通过的学生不能上报。
  4. 上级教育部门审核直属上级教育部门学籍管理员勾选学生 → 批量审核 → 填写审核意见 → 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并退回学校)。审核通过后学生自动进入对应班级。
  5. 确认注册完成点击"确认完成本学期注册工作",本年度注册功能即关闭。此后仅能在"补建学籍"中注册。存在"认证中"或"待上级审核"状态的学生时,无法点击该按钮。
导入后的六种状态

认证不通过 认证中 认证通过 待上报 待上级审核 上级审核不通过 完成注册

导入后系统会依次做:格式校验、招生人数判断、公安部身份信息认证、全国学籍库查重。认证通过后由上级审核,最终分配全国学籍号。

认证不通过时可在列表中查看原因(如"身份证件号不存在"),并选择"修改""转入无证件登记"或"删除"。

初中 / 高中学籍接转

菜单:学生管理 → 学籍注册 → 初中/高中学籍接转

学段 办理顺序
初一 招生校发起 → 主管部门审核 →(毕业学校主管部门审核)→ 调档 → 分班
高一 招生校发起 → 主管部门审核 →(毕业学校主管部门审核)→ 市教委审核 → 调档 → 分班
调档和分班必须及时做数据导入后要跟踪审核进程,审核完毕立即调档,调档完成后立即分班。调档、分班不及时会形成"在办业务",导致全校注册无法完成。招生模板只能在本校学籍系统中下载,模板中"招生来源"一般选"本省自主招生"。省外毕业的新生走"跨省转学"(七年级)或"跨省就学"(高一年级)完成注册。

日常接转 / 补建学籍 / 无证件登记

  • 日常接转——学期中间转入学生的学籍接续。
  • 补建学籍——注册工作确认完成后,仍有遗漏学生需要建籍时使用(也用于个别遗漏学生的处理)。
  • 无证件登记——无身份证件学生走单独通道,需学校和主管部门先线下确认学生身份,再上传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上报,直到省级教育部门审核后分配临时学籍号。

注册阶段的基本纪律

  • 人籍一致:按实际在校学生注册,任何学校不得抢注学籍。
  • 入学年龄由省级统一控制(如某年要求一年级不得招收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的学生),违规会倒查追责。
  • 学校不能存在没有学籍的学生。
05

学籍日常管理信息维护、关键信息变更、学籍档案

非关键信息 vs 关键信息

各省通过"受控字段设置"确定本省的关键信息项。两者的办理方式完全不同:

类型 办理方式 是否需要核办
非关键信息 学校通过"学籍信息维护"直接修改 不需要
关键信息 / 受控字段 学校发起变更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核办 + 上级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办,通过后生效
改这五项必须带户籍证明学生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发生变更的,须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且系统会自动查重。无论这个受控字段是哪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置的,都要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核办通过才能改。

学籍档案

菜单:学籍日常管理 → 学籍档案。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从幼儿园入园或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后开始使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有机衔接,终身不变。

附带的其他日常管理项

  • 学生报到——每学期初维护报到状态,未报到的须录入未报到原因和登记日期(用于控辍保学监测)。
  • 学生成长记录——维护学生简历、奖惩信息、体质与健康登记、贫困资助登记等。
06

转学办理省内转学的四方核办

功能菜单

转学办理 → 转入申请 转入申请 转出审核 转学查询

2.0 中左侧业务菜单里同时保留了转学办理和跨省转学两个入口,注意区分。

核办顺序(务必按顺序推)

  1. 转入学校发起申请填写学生姓名 / 学籍号 / 身份证件号查询学生信息 → 填写转学信息(转入年级、转入班级、转学类型、转学原因、联系电话)→ 上传证明材料 → 提交。
  2. 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核办
  3. 转出学校核办
  4. 转出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核办四方核办全部通过后,转学完成。
材料只交一次原则上只需转入学校上传盖章后的转学申请材料作为转学证明文件,其他三方无需再上传。是否需要其他材料,参照各省要求。材料支持 pdf / jpg / jpeg / png,单个文件不超过 10M,转学原因限 300 字。
发起失败最常见的原因查询学生时若提示"该生不能办理转学,请尽快处理",通常是该学生正在办理其他学籍业务(如已在另一笔转学办理中)。须先等前一笔业务办结或撤销,才能重新发起。
暂停办理窗口每年 7 月 15 日 — 8 月 14 日为系统毕业升级处理期,期间暂停发起转学业务。转学材料一般要求在发起后 10 个工作日内办结,别压到窗口期前。

家长一侧的便利:办理转学时家长(监护人)只需在转入学校或转出学校(即首办学校)提交申请并填写转学申请表,所有审核流程均在系统内在线完成,无需各方奔走盖章。

07

跨省业务跨省转学、跨省就学,以及那个最容易漏掉的"调档"

跨省转学

  1. 转入学校发起申请时,必须输入全国学籍系统分配的学籍号。
  2. 依次完成四方核办:转入学校 → 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 → 转出学校 → 转出学校主管教育部门。
  3. 四方核办完成后,转入学校还必须进行"跨省转学调档"操作,转学才算真正完成。
  4. 在调档之前,转入学校可以发起跨省转学撤销申请。

相关功能:跨省转学 → 转入申请 转出审核 跨省转学查询与撤销

毕业后跨省就学

学生毕业后需要跨省进入下一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按"毕业后跨省就学"办理。

  1. 进入系统操作前,先在系统外确定接收学校并办完相关手续。
  2. 系统内由三方依次核办:接收学校 → 接收学校主管教育部门 → 毕业学校主管教育部门。
  3. 核办完成后,由接收学校调取学生档案。

相关功能:跨省转学 → 跨省就学 → 跨省就学申请 跨省就学查询与撤销

必须守住的两条原则① 学生能否跨省升学,由接收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有入学资格但原来未建学籍的学生,接收学校必须为其新建学籍。
② 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的后置程序,不得把"原来有无学籍""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学校里不能存在没有学籍的学生。
08

异动办理休学、复学、退学、出国……离校与入校的成对关系

功能菜单

异动办理 → 异动申请(分"离校异动"与"入校异动") 异动查询

离校异动 ↔ 入校异动 对应关系

离校异动类型 对应的入校异动类型
休学 复学
转学(转出) 转学(转入)
开除 恢复入学资格
退学 恢复入学资格
失踪 恢复入学资格
其他离校 恢复入学资格
出国 回国复学(留学)/ 新建学籍(移民)

各学段可用的异动类型

学段 异动类型
高中阶段 休学、复学、退学、转学、开除、留级、跳级、死亡、失踪、恢复入学资格、出国、回国复学、其他离校
义务教育阶段 休学、复学、转学、留级、跳级、死亡、失踪、恢复入学资格、出国、回国复学、其他离校
义务教育阶段没有"退学"和"开除"这两个异动类型只在高中阶段可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退学、不得开除,这是控辍保学的基本要求。

办理方式

由学校管理员在系统中发起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负责人核办。按规定需要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办的,由学籍主管教育部门完成核办。

哪些异动类型允许办理,由省级用户按小学、初中、高中分别设置开关。

09

毕业管理三个学段各有差异,且时间卡得很死

功能菜单

毕业管理 → 小学毕业办理 初中毕业办理 高中毕业办理

学段 核办要求
小学 / 初中(义务教育) 由学校在系统中直接操作,无需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办
高中 需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并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各省设置相应的毕业结业条件

四条注意事项

  • 毕业和结业操作时,学校应登记学生的毕业或结业去向信息;去向暂时不明确的,待学生升学后可由系统自动回填。
  • 毕业和结业操作完成后,不能再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修改。
  • 毕业和结业操作有误的,可把毕业生退回在校生状态,再重新操作。
  • 各地须确保学生的毕业结业操作在每年 7 月 30 日之前完成。
升级由教育部统一做,学校改不了学生正常升级由教育部在全国学籍系统后台统一处理,升级时间为每年 8 月 10 日 24 时。在此之前,各级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学生升级前的数据核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数据备份。系统按"毕业 → 升级 → 招生入学"的顺序处理。

招生升学

  • 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根据核定招生计划设置辖区内学校招生人数;需调整的,由学校通过招生计划变更功能提交申请,经核办确定。
  •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以预先指定招生学校、统一招生处理为主;高中阶段以招生办提供的招生结果名单为依据。
  • 可下载招生结果模板,形成名单后导入系统。自主招生功能同样支持招生结果导入。
  • 一个学生被两所或以上学校录取时,需做重复招生(查重)处理。
  • 招生模板只能在本校学籍系统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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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查询查得到什么,报表有哪些

菜单:统计查询

综合查询

  • 学籍信息查询
  • 省内学籍查询
  • 全国学籍查询
  • 毕业查询
  • 全校在校生人数按年级统计

查询时可组合学校、年级、班级、学生姓名等条件,结果可导出。

进度统计

  • 新生学籍注册进度
  • 转学办理进度
  • 毕业办理进度
  • 关键信息变更进度
  • 已办理休学进度
  • 日常接转进度

进度统计是自查利器。凡是注册确认不了、转学推不动,先来这里看是否有卡在某一环的"在办业务"。

统计报表

  • 完成转学情况报表
  • 大班额统计

其他辅助功能

  • 直属管辖教育局——查看本校的直属管辖教育部门。
  • 撤销学校列表——查看 / 处理已撤销学校相关事项。
  • 学生归属调整——调整学生所属学校 /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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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学籍处理三种类型,三种处理方式,别用错

问题学籍是每学期最耗精力的部分。处理前一定要先认真核实学生信息,处理方式选错会造成新的麻烦。

类型 含义 处理方式
① 身份证号错误 经公安部身份认证后下发的错误信息,含"身份证号不存在""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匹配"两种 以变更(更正身份证件类型或身份证号)和删除为主;经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确实无误的,需上传公安户籍部门证明材料佐证
② 有身份证号的学籍重复 两个以上学生的身份证号完全一致,且分别在系统中注册了学籍 佐证、变更、删除。全国系统中出现身份证号重复时,只能保留一个为正确的;若双方主管部门都认为本方学生信息无误且都核办通过,需由两个学籍主管教育部门的共同上级进行问题学籍仲裁
③ 无身份证号的学籍重复 两个以上无身份证号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完全一致,且分别注册了学籍 佐证、变更、删除。经学籍主管教育部门对证明材料核办,确认没有问题的,可以都核办通过,成为非问题学籍
处置口诀"身份证件号错误"→ 用"变更"更正证件类型或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 用"佐证";"身份证件号重复"→ 必须先联系对方学校,避免双方处理方式冲突。
我方信息核对无误的,主动联系对方学校协同处理;双方都核办通过的,上报共同上级仲裁。

毕业年级的问题学籍要优先处理——不处理完,毕业操作会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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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时间节点建议打印出来贴在办公桌前

时间 事项
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 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电子学籍建立
每年 7 月 15 日 — 8 月 14 日 系统毕业升级处理期,暂停发起转学业务
每年 7 月 30 日前 学生毕业、结业操作必须完成
每年 8 月 10 日 24 时 教育部后台统一进行学生正常升级
每 3 个月 修改学籍系统账号密码
转学发起后 10 个工作日内 完成转入学校申请后的核办(各地口径略有差异)
每月 5 日前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学籍系统月报表
办理时间窗口由省级控制省级用户可设置小学新生注册、在校生注册、毕业、升级、招生等学籍业务的办理时间,控制业务办理窗口;也可控制各类菜单的开放时间。若菜单点不开,多半是本省的窗口期未到或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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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与避坑按出现频率排序

登录后提示"重复登录",再也进不去怎么办?

根因几乎都是上次没有正常注销。两种处理办法:

① 等待会话超时后重试;② 联系本级系统管理员或上级技术支持处理。

预防:退出时点右下角的"注销",不要点浏览器右上角的 ×。

新生导入后一直显示"认证中",上报不了?

为什么"确认完成本学期注册工作"点不动?

学生家长信息、联系电话填错了,能不能直接改?

改学生姓名 / 身份证号要准备什么?

转学发起时提示"该生不能办理转学"?

跨省转学四方都通过了,为什么学生还没过来?

毕业操作做错了能撤销吗?

导入模板上传失败?

批量上报时一次只能报 25 个,太慢了?

学校撤并、多校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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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文件与支持渠道想看原文,去这几个地方

教育部公开印发的两份基础文件

随教基一〔2014〕8 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印发,是学籍业务的基础依据,至今仍可查:

  1.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关键业务应用指南》——四章:学籍注册、学籍日常管理、毕业升学、系统配置管理。这是最接近"官方说明书"的公开文件。
  2.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则》——账号管理、数据安全、IME 技术支持平台、月报制度等。

可在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专题页查阅,地址:www.moe.gov.cn/s78/A06/gongzuo/s8252

操作说明 / 操作手册的正规获取途径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2.0 版——校级学籍管理员操作说明》等按角色分册的手册,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编写,通过省级学籍管理群、省级平台定向下发,官网没有开放下载页。正规获取顺序:

  1. 本区县学籍管理 QQ 群 / 钉钉群共享文件(最全,通常含手册 + 操作视频)
  2. 省级学籍管理系统公告栏(例如部分省份会在省平台首页挂出手册链接)
  3. 向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索取
关于网上能搜到的 PDF文档站、网盘、公众号上流传的手册 PDF 多为二次转载,版本混杂,存在 1.0 与 2.0 内容混排的情况。建议只作为参考,不要照着办业务。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最新版本为准。

系统内的帮助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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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渠道

渠道 联系方式
教育部学籍问题咨询 010-66090906
技术服务呼叫中心 010-66119801 邮箱 66119801@moe.edu.cn
系统入口 https://zxxs.mo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