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重大安全事项大排查对照表
序号 |
文件、会议、行动 |
需重点排查的内容(问题) |
标准或要求 |
对口股室 |
1 |
利剑护蕾・雷霆行动
(
防性侵) |
1.开展防性侵教育; 2.严格落实日常管理制度; 3.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 4.加强教职员工队伍管理; 5.建立预防性侵协同机制; 6.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
校园无性侵,教职工无性侵。 |
综治安全股 |
2 |
《湖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 |
1.宣贯《湖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 2.开展 “十个一”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3.落实学生防溺水 “七不两会”要求。 |
杜绝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
综治安全股 |
3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
“十项要求”》 公安部 教育部 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 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
理方案》的通知 |
1.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 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 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 2.建设心理咨询室和矛盾纠纷调解室; 3.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对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采取教育 与矫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对一帮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 育; 4.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 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加强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管控; 5.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
减少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杜绝情节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
件。 |
综治安全股 |
4 |
《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
划( 2023—2026)》 |
1.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从学校周边延伸至学校内部,交通安全 设施设置规范完善; 2.学校内部人车分离,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精细科学,上下学时段通行有序顺畅; 3.学校及校车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动态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4.交通安全主题教育课落实到位,增强教职员工、学生交通出行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规则意识。 |
1.违法校车占比降低,交 通违法行为零; 2.校园内学生交通伤亡为零, 明显减少校园外学生交通伤亡。 |
综治安全股 |
5 |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
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
定》 《湖南省教育系统打通消防
“生命通道”十条硬措施》 |
1.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 楼梯间不得设置卷帘门、栅栏等影响安全疏散的设施;疏散楼梯 间内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2.校内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确因防坠楼、治安防控等安全需要,外窗要设置防盗网、金属护栏时,必须设逃生窗口; 3.教职员工和学生接受专题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安全常识, 具备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自救等能力。 |
校园内无火灾,校园内无
重大火灾隐患。 |
综治安全股 |
6 |
《湖南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
工作指南》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
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 |
1.防止辍学新增反弹; 2.推动控辍保学由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 |
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
“零”失学辍学。 |
基础教育股 |
7 |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
1.实习单位考察; 2.实习组织与管理; 3.实习安全管理。 |
1.实习前,学校应对实习 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 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当包括:单位资质、诚 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 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 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 2.实习前,学校应根据人 才培养方案制定实习方 案, 明确岗位要求、实习 目标、实习任务、实习标 准、必要的实习准备和考 核要求、实施实习的保障 措施等; 3.实习方案和实习单位须 经学校党委( 组织)会议 研究确定,严禁以营利为 目的违规组织实习,严禁 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 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4.实习前,职业学校、实 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 |
社办职成幼教股 |
8 |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
1.实训室管理制度建立; 2.实训室安全责任管理; 3.实训室(设施设备、电器电路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1. 学 校 应 对 实 训室 开 展 “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 ” 的定期安全检查,核查安全制度、责任体系、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和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
患,实行问题排查、登记、 报告、整改、复查的 “ 闭环管理”;2.杜绝学生实训安全责任事件发生。 |
社办职成幼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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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
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教监管厅函〔2023〕7 号) |
人身伤害事件风险。 |
不能存在人身伤害事件发
生或潜在风险,要具有必
要的预防伤害事件发生的
“ 三防”设置。 |
社办职成幼教股 |
科学类培训机构药剂等管理。 |
科学类培训机构涉及的化学药剂和电器使用等要符合使用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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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330号) |
校外培训机构拟新聘用从业人员均应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入职前
准入查询制度,凡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校外培训
机构不得录用。 |
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应
落实准入查询制度。 |
社办职成幼教股 |
使用居民自建房情况。 |
就每一起使用居民自建房
情形的实际情况进行政策
运用对照检查,凡发现实
际使用情况与相关政策规
定不符的,立即采取处置
措施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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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湖南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湘教发〔2024〕2号) |
校外培训材料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 义先进文化,传播科学精神,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 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内容科学准确,容量、难度适宜,与国家课程相关的内容应符 合相应课程标准要求,不得超标超前; 3.符合学生成长规律,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学习需求,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鼓励探究创新; 4.插图内容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正确育人导向; 5.地图等重要插图应符合标准规范,体现国家立场和态度; 6.插图绘制应图文匹配,体现健康审美趣味。 |
培训材料须符合《湖南省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要求。 |
社办职成幼教股 教研室 |
12 |
《湖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株洲市中小学校食堂陪餐制度》 |
1.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2.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 3.落实《株洲市中小学校食堂陪餐制度》; 4.按要求完成食品留样; 5.食品原料的采购和进货索证索票齐全。 |
校园食品安全卫生符合相关标准及要求。 |
勤工俭学事务中心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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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 2.落实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师生晨午检制 度、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 管理制度、应急接种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 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
校园传染病传播防控到
位。 |
基础教育股 |
14 |
《株洲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 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六 条措施(暂行)》 《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生全 员文体活动的意见》 《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
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
划(2023—2025 年)》 |
1.开齐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学年开展不少于 2 次心育主题活动; 2.每所学校按要求配备中小学心理专(兼)职教师; 3.每学年至少开展 1 次学生心理测评,结合测评情况对学生心理 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日常关注、重点关注和危机关注三 级台账; 4.开展家访行动,对单亲、离异、留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重点人群,学校每学年至少家访 1 次; 5.开展全员文体活动和“ 三大球”联赛,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每天 开设一节体育课,因地因校制宜做好课间15分钟安排,保障中 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
1.师生心理健康; 2.存在心理隐患的师生能得到及时干预或治疗 |
基础教育股 |
15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
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的通知 |
1.校内施工实施电焊、气焊、切割、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需办理 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安全监管的; 2.校园内的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各类房屋建筑,在施工 前要依法取得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的,或在投入使用前未取得 消防验收(备案)合格意见的; 3.校园内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不能影响逃生; 4.不能存在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包括但不限于外窗被铁栅栏、铁 丝网等封堵或被广告牌等遮挡情形)。 |
1.有相关审批手续,落实 现场安全监管; 2.有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 见或消防验收(备案)合 格意见; 3.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逃生 通道畅通。 |
计划财务股 |
16 |
幼儿户外游戏设备安全 |
1.户外游戏设备应质量达标,无老化、松动情况; 2.定期开展户外游戏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并有相关记录。 |
户外游戏设备质量要达标并符合安全要求。 |
社办职成幼教股 |
17 |
幼儿场地安全 |
1.户外场地地面平整、无尖锐物体,无易导致幼儿摔倒受伤障碍 物; 2.室内墙角、桌椅边角无尖锐,窗户有防护措施,楼梯扶手栏杆 间距合适,幼儿无攀爬坠楼风险; 3.户外墙面和室内墙面无悬挂物坠落风险。 |
室内及户外活动场地
安
全。 |
社办职成幼教股 |
18 |
《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关于
做好拟聘用教职员工从业查
询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74 号)、《关于印 发<湖南省教厅 “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教发〔2024〕5 号)和《关于印发<株洲市教育局“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株教发〔2024〕3号) |
常态化落实从业查询制度,对于拟聘用人员,将从业查询列入考察环节的重要内容,如有违法犯罪记录,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予录用。对于在职教职员工,根据从业查询结果反馈,视情况依
法依规 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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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校园内工作的所有教职员工每年进行从业查询。 |
综治安全股 |
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共中央国务
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
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
伍建设的意见》《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湖南省幼儿
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
理实施办法》和《株洲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关
于印发<株洲市教育局 “利剑 护蕾 雷霆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株教发〔2024〕3 号) |
1.开展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学习培训及警示教育; 2.不得出现负面清单中性骚扰、性侵害违法犯罪等六类行为; 3.不得出现有体罚或变相体罚、虐待、伤害学生等行为; 4.应注意与学生谈话的方式方法及场所,保持文明社交距离 |
不得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中禁行性规定。 |
基层党建人事股 |
20 |
市委巡察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重点问题整改督办提示函 |
重点排查如下问题: 1.个别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有力; 2.党委贯彻《教育法》和《宗教事务条例》关于“宗教与教育分离”原则不力; 3.校图书馆提供宗教书籍,非法出版物和不适宜青少年阅读的书 籍供学生借阅; 4.教职工、学生发表涉教不实言论或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的言论。 |
坚持“宗教与教育分离”原则。学校的图书馆或者藏书的地方不能够出现涉及宗教的书籍,不能出现非法出版物和不适宜青少年阅读的书籍。 |
办公室 |
21 |
市委网信办持续推进“清朗”等系统专项行动。 |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个人极端事故可能引发的重大网络舆情。 |
持续做好网络舆情的调控
管控,健全网络舆情应对
协同机制,统筹线上线下
处置,做好协同预警、联
合会商、共同研判、同步
应对等工作。 |
办公室 |
2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 |
建立无障碍环境。 |
公共设施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建设。 |
计划财务股 |
23 |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
听障学生宿舍应安装报警器。 |
为残疾人提供合适的辅助器具。 |
计划财务股 |
附件2: 无证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摸排表
机构
名称 |
具体地址 |
商品房还是自建房 |
培训(托管)内容 |
是否取得营业执照(取得时间) |
是否提供食宿,是否有餐饮许可 |
负责人 姓名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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